企业发生购买物资捐赠的经济行为时,会计人员通常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购买物资捐赠的会计分录
视同销售: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接受捐赠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借:库存现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年末处理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对外捐赠是什么?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包括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正常会计处理要求核算,待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再按计算的会计利润根据税法要求调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分为捐赠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两种情况。不论企业对外捐赠何种形式的资产,一律作为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对外捐赠引起企业的库存商品等资产的流出事项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中销售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因此会计核算不作销售处理,而是按成本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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