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摊销用于核算无形资产的摊销,是资产类科目,累计摊销时,可以通过累计摊销科目核算,有关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累计摊销会计分录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即其达到预定用途)时起至终止确认时止。即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和停止日期为: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相关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自用无形资产摊销)
其他业务成本(出租无形资产摊销)
制造费用(产品生产时的无形资产摊销)
生产成本
贷: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包括直线法、产量法以及加速摊销法。
1、直线法又称平均年限法,是将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均衡地分配于每一会计期间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无形资产年摊销额=无形资产取得总额/使用年限。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掌握。缺点是就符合会计的客观性原则和配比原则的要求而言,不够理想。
2、产量法是指按无形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间所提供的产量为基础来计算应摊销额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每单位产量摊销额=每期无期资产摊销额=每单位产量摊销额×该期实际完成产量。
3、加速摊销法是相对于每年摊销额相等的匀速直线摊销法而言的,是无形资产在使用的前期多计摊销,后期少计摊销,摊销额逐年递减的一种摊销方法。采用加速摊销法,目的是使无形资产成本在估计使用年限内加快得到补偿。加速摊销方法有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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