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可称为固定资产减值,通常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进行核算,相关会计分录怎么写?
固定资产减值的会计分录
企业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根据相关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什么?
所谓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由于固定资产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资产的备抵科目,与资产类科目方向相反,减少记借方,增加记贷方。
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什么?
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比较,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是什么?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而造成的损失。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
资产减值损失在会计核算中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表示增加,包括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贷方表示减少,期末应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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