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指的是委托方提供原料等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该如何写会计分录?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分录
委托方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的物资收回后直接出售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完成验收入库后: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什么?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的确定: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如果无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缴纳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缴纳消费税=销售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的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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