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扶持企业发展,政府部门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时,应该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政府补助会计分录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1、总额法
收到财政拨款:
借:银行存款/固定资产
贷:递延收益
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同时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出售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出售固定资产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净额法
收到财政拨款:
借:银行存款/固定资产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日常活动)
营业外收入(非日常活动)
已经发生了成本费用或损失后收到政府补助的: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
1.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1)收到补偿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未满足政府补助的附加条件时,先入其他应付款,待满足后转入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满足政府补助的附加条件时)
(2)实际按规定用途使用补助资金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管理费用(日常活动)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非日常活动)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其他收益/管理费用(日常活动)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非日常活动)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