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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摊销会计分录怎么写?

2021-08-08 8:05  责编:小卓  浏览:2510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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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权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也是有价值的,对于商标权进行摊销核算时,应如何写会计分录?

商标权摊销分录

  商标权摊销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摊销

  什么是商标权?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部门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字母、图形、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什么是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企业一种资产类型,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指专门在某类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这些资产是企业商品或是品牌区别与其他企业的重要方式,对于企业的形象以及经营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对商标申请的认证要求更加严格,只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才能获得商标批准。获得商标的同时相对应的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若其他企业的商标侵权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什么是累计摊销?

  累计摊销是用于摊销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科目为资产类科目,余额一般在贷方,贷方登记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列在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项内,作为无形资产的减项。累计摊销只属于无形资产的调整科目,登记方向与无形资产登记方向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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