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日常工作中,会收到来自保险公司或个人的赔偿款,可以计入“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那么对于收到的赔偿款应如何做账务处理?
收到赔偿款会计分录
1、委托运输单位运输物品发生损毁,收到运输单位的赔偿款的会计分录
发生毁损时: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运输单位赔款
贷:在途物资
收到赔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运输单位赔款
2、企业库存盘点出现盘亏,需要由保险公司赔款的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只有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盘亏才作进项税额转出)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赔款或责任人赔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赔款或责任人赔款)
什么是其他应收款?
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像各种个人赔款、罚款,购买保险之后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出租包装物租金;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水电费等都是计入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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