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时,应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预缴土地增值税时,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房地产预缴土地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1、预交土地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3、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什么是土地增值税?
是指国家对于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属物等产权的主体所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包含着两层含义,第一是国家只对转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征税,第二是国家只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产权征税。对于通过继承与赠与转让的土地不收土地增值税。
什么是应交税费?
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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