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般通过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出包方式即通过合同约定,把固定资产的建筑全过程外包给其他公司,由第三方完成该工程的建造。在出包方式下建造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会计人员该怎么做?
出包建造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出包方式下,主要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来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
1、企业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项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企业按照工程进度与合同规定的结算进度与承包方结算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预付账款
3、该固定资产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后,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或建筑物到达可使用状态,从在建工程科目调整为固定资产时,需要有相关的能够证明该固定资产属于企业可控财产的书据,如出包合同、工程结算书等等。
当然,建造工程除了出包方式,还有自营建造的方式。自营建造是指企业自行购买物资,自行建造施工。
自营建造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1、建造过程中支付工人工资: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2、支付发生的其他费用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3、领取外购的材料用于工程施工: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4、领用自产材料或库存商品用于工程建筑: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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