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购入的库存商品,应计入库存商品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购入库存商品时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售出库存商品时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什么是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是指企业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企业应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商品验收入库时,应由"生产成本"科目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对外销售库存商品时,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在建工程等领用库存商品,应按其成本入账。
库存商品明细账一般采用数量金额式,并按企业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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