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那么它们具体是如何计算?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如何计算?
一、计税基础:
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二、征收率:
1、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2、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
三、计算公式:
1、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
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
四、会计分录
1、提取时
借: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2、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
3、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如何计提?
新准则下的提取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与原会计制度的提法是一样的,只是运用科目有所变化,现在教育附加也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而不是其他应交款了。即: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城建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教育费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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