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公司由于运营资金短缺,需要向其他公司借款。当公司收到借款时,应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公司收到借款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为短期借款,一年以上为长期借款。借款还要归还利息,长期借款利息一般是按月计提,按季度,半年或者一年归还,短期借款则是一次性还本付息。
计提借款利息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实际归还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付利息属于负债类科目。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企业的利息支出可以税前扣除吗?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以扣除。如果是向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也可以税前扣除。个人取得利息收入按照20%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支付利息时进行代扣,之后再上缴税款。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