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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法定公积金如何写会计分录?

2021-09-16 17:00  责编:小信  浏览:4298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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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企业在利润分配过程中,需要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时,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分录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1、计提时: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结转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什么是法定盈余公积金?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不再提取。非公司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可超过净利润的10%。

  利润分配是什么?

  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通常为年度)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规定在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配。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的决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利润分配的顺序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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