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境外代扣代缴的增值税进行核算时,应设置应交税费科目、银行存款科目进行处理,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境外代扣代缴增值税如何做会计分录?
确认境外费用时:
借:开发成本—前期工程费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支付境外费用时:
借:应付账款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附加税
银行存款
缴纳代扣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附加税
贷:银行存款
经稽查比对通过,可抵扣进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扣代缴的一种方式。即由支付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依法直接扣收税款代为缴纳。
增值税计提缴纳的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下月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上月的已缴税金,上月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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