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的所得税,在我国是一种具有相对特征的纳税业务。关于其所涉及到所得税账务问题,很多财会人员不清楚怎么处理,下面我们来看看吧。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纳的所得税,在我国是一种具有相对特征的纳税业务。个体工商户同企业一样,按照利润的构成要素计算会计收益,然后在会计收益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项目计算纳税所得。
会计分录如下:
1、计提: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上交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结转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4、代扣代缴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在编制支付工资时,编制计提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5、上交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所得税缴纳的税务处理
1、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纳税款在计算出来后,记入“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账簿的贷方;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2、会计收益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不同,据此计算的所得税应借记“所得税”科目,表示费用的发生。
3、若是会计收益与应纳税所得额结果一致,只须按应纳税款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4、若是两者不一致,其应纳税款也会存在差别,一般按会计收益计算的应纳税款,借记“所得税”科目。
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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