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出商品,应按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进行不同的会计核算,一般设置发出商品科目、库存商品科目核算,相关会计分录怎么做?
发出商品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
1、对于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发出商品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3、发出商品如发生退回,应按退回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企业发出商品,当月不开发票。这种情况财务会计上不做任何处理,但销售会计要做好发货记录。(销售会计日常工作要做好发货,来款以及开票记录)
发出商品属于企业的存货吗?
发出商品属于企业的存货。原材料、库存商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农业企业收获的农产品)、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周转材料(如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发出商品、在途物资、材料采购、材料成本差异(超支加、节约减)、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存货跌价准备等。这些都是属于企业的存货。
发货报销运费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运杂费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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