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是指企业运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对于会计中的存货,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存货的分类
1、存货按照经济内容划分,可以分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与委托代销商品。
2、按存放地点划分,可以分为库存存货、在途存货、加工中存货。
二、存货的特点
1、存货是有形资产。
2、具有较强的流动性。
3、存货具有时效性和发生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三、存货的计量方法
(一)存货的确认
要确认一项存货是否属于企业的存货,其标准是看企业是否对该存货具有控制权。下面列举各项存货:
1、已确认为购进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存货。
2、已入库但未收到有关结算单据的存货。
3、已发出但所有权尚未转移的存货。
4、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或代加工的存货。
确认存货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与存货有关的经济利溢很可能流入企业;
2、与该存货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二)存货入账价值的确定
⑴购入存货的成本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费和其他费用。
⑵自制的存货有自制原材料、自制包装物、自制低值易耗、自制半成品及库存商品等,其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各项实际支出。
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包括加工后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它的成本包括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加工的往返运输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费。
⑷接受的存货,它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三)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⒈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入库的存货先发出为前提来假定成本的流转顺序,对发出及结存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
⒉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也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是以本月全部收入数量加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收货成本加月初存货成本的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①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月初结存存货实际成本+本月收入存货实际成本]÷[月初结存存货数量+本月收入存货数量]
②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数量X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③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X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⒊移动平均法
移动平均法亦称移动加权法,是在月初存货的基础上,每入库一批存货都要根据新的库存存货数量和总成本重新计算一个新的加权平均单价,并据以计算发出存货及结存存货实际成本的一种计价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①新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原结存存货成本+新入库存货成本]÷[原结存存货数量+新入库存货数量]
②本次发出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X新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③本次发出后结存存货成本=本次发出后结存存货数量X新加权平均单价
⒋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又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定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次或者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
(四)存货涉及的会计科目
存货涉及的会计科目有在途物资、原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企业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五)存货的核算
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通常应当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存货,也可以分类计提。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⒉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⒊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企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时结转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在结转时,需要按照比例计算。)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3、存货清查的核算
盘盈时,
①审批前
借:原材料等科目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②审批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盘亏:
①审批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②审批后
a.属于正常损耗、管理不善引起的一般损失以及扣除应计入其他科目后的净损失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b.由责任人、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c.属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因素等引起的非常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d.存在残料入库的情况
借: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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