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都是股份公司,股东也多,资金的往来也会相比较频繁,对于公司收到股东的长期往来款,应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收到股东长期往来款会计分录
我们根据往来款的性质计入相关的会计科目,往来款如果是股东作为股本投入的,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如果有产生差额的,计入资本公积。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如果是其他投入,则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等
根据国家的公司法规定,除了另有规定的情况之外,公司在成立之后两年内要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在五年内缴足出资额、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现在,新成立的公司实行认缴制,工商部门只登记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到公司章程中即可。
相关法律规定:验资后的实收资本是不能随意转走的。在公司验资成立后,股东是不能将公司设立时的出资额,在验资成立后把资金转移、挪作他用或者非法制占有的,如果转走视为有可能涉嫌构成抽逃出资。
如果没有正常的业务往来和正当理由,像合法的借贷关系、劳动关系以及经营活动的需要,随意将资金转走的属于抽逃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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