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收取预售房款,因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风险报酬没有转移)会计不确认收入,但税法将该种行为作为视同销售。那么房地产企业未确认收入怎么做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未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1、房地产企业收取预售房款(同时给客户开具收据)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期末计算交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当收取客户全部房款,会计确认收入(同时给客户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预收账款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4、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预收账款的会计核算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与应付账款不同,预收账款所形成的负债通常不以货币偿付。
一般包括预收的货款、预收购货定金等。企业在收到这笔钱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逐期将未实现收入转成已实现收入,即借记“预收账款”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
预收账款是负债类科目,预收账款就是先收款后发货。如果公司预收账款情况很少,则不必专门设置预收账款账户,可在应付账款、应收账款中核算。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