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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未确认收入怎么做账务处理?

2021-08-18 10:14  责编:64496  浏览:2568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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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企业收取预售房款,因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风险报酬没有转移)会计不确认收入,但税法将该种行为作为视同销售。那么房地产企业未确认收入怎么做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未确认收入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未确认收入的账务处理

  1、房地产企业收取预售房款(同时给客户开具收据)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期末计算交税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当收取客户全部房款,会计确认收入(同时给客户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预收账款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4、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

  预收账款的会计核算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与应付账款不同,预收账款所形成的负债通常不以货币偿付。

  一般包括预收的货款、预收购货定金等。企业在收到这笔钱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逐期将未实现收入转成已实现收入,即借记“预收账款”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

  预收账款是负债类科目,预收账款就是先收款后发货。如果公司预收账款情况很少,则不必专门设置预收账款账户,可在应付账款、应收账款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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