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是企业的常见业务,委托代销商品发生的手续费,一般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委托代销手续费的账务处理
1、发出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确认收入的同时,结转已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4、计算并确认手续费时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5、结算商品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核算
委托代销商品亦称“托售商品”,是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为销售的商品。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先确定委托代销的商品品种、价格、代销方式、代销手续费标准和结算办法等,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经济利益和经济责任。
由于代销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在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时不确认收入,但需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账户,在商品发出时,将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转入本账户的借方。当受托方将商品实际销售后,应向委托方出具代销清单。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按协议价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销售成本,贷记本账户。本账户期末余额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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