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进行销售商品的时候会选择直销,分销或者是代销,在选择委托代销的时候会产生一定的手续费,那么代销手续费的会计分录要怎么写?
代销手续费的会计分录
委托方:
1、发出商品:
借: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清单: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4、结转或支付的手续费: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5、收到货款净额: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注:扣除手续费部分)
受委托代销商品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借:受托代销商品(售价)
贷:代销商品款(接收价)
商品进销差价(售价与接收价之间的差额)
销售出受委托代理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付账款——××委托代销单位
按收到的专用发票上应该注明的增值税额。
什么是受托代销商品?
受托代销商品不是企业的存货。受托代销商品是指接受他方委托代其销售的商品,受托方并没有取得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不符合资产的定义。因此,代销商品应作为委托方而不是受托方的存货处理,不能确认为受托方的资产。企业收到受托代销商品的时候,应该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将受托代销商品纳入账内核算。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