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过程中,发生销售收入确认收入时,一般设置银行存款科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相关会计分录怎么做?
销售收入的会计分录
实际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此外,在有销售折扣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
主营业务收入指的是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基本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非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发生时是在贷方,每到月末要在从借方转入本年利润的贷方,结转后,主营业务收入在月末没有余额,所以就没有借贷差。累计栏填写本会计年度截止到本期的累计发生额。具体情况可以具体对待。主营业务收入可以记录本月发生额也可以设置累计发生额栏。
其他业务收入的会计分录
1、销售原材料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2、收到出租租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期末结转时
借:其他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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