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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2021-09-17 16:23  责编:  浏览:541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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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通过自制或外购的方式取得固定资产时,取得的固定资产一般设置固定资产、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取得固定资产分录

  取得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一、外购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1、设备不需要安装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设备需要安装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1、外购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不含增值税)

    贷:工程物资

  3、领用生产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4、领用产品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存货成本)

  5、在建工程人员工资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6、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是什么?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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