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采购的原材料,可采取计划成本法和实际成本法核算,采取计划成本法核算时,应设置材料采购科目处理,相应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原材料采取计划成本法核算的分录处理
按实际采购成本作如下处理:
借: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
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计划成本)
贷:材料采购(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差额,或借方)
领用时:
借:生产成本(计划成本)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
期末结转差异:
借:生产成本等
贷:材料成本差异(结转超支差)
借:材料成本差异(结转节约差)
贷:生产成本等
材料成本差异指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间的差额。实际成本大于计划价格成本为超支;实际成本小于计划价格成本为节约。外购材料的材料成本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材料采购业务的工作的质量。
材料成本差异借方余额表示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表示超支。材料成本差异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表示节约。
材料成本差异又称“材料价格差异”。指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价格成本间的差额。
原材料结转成本分录
企业投入使用原材料时,可以根据材料投入的不同方法,将原材料的金额计入到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科目。具体的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贷:原材料—XX材料
计划成本法是什么意思?
计划成本法,是指企业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购进、发出和结余均按预先制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同时另设成本差异科目,登记、分摊、按期结转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期末将发出和结存存货的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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