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离职员工支付的的经济补偿金,一般是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银行存款科目核算,相关会计分录是什么?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明细科目包含“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辞退福利”等。
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银行存款科目借方登记企业银行存款的增加,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末企业实际持有的银行存款的金额。
经济补偿金是什么意思?
经济补偿金指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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