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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会计分录是什么?

2021-09-24 15:09  责编:  浏览:722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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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给他人建造固定资产两种方式,对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耗用的人力物资,一般设置工程物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1.购入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3.领用材料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4.领用产品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5.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6.辅助生产部门的劳务

  借:在建工程

    贷:生产成本

  7.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应付利息

  8.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什么?

  在建工程,是指企业固定资产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大修等未完成工程的建设支出。在建工程一般被分为“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自营在建工程指企业自行购买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由其它工程队或单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固定资产是什么?

  固定资产是一种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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