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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如何写会计分录?

2021-11-01 17:03  责编:小玲  浏览:678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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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收承付是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当企业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时,一般可以通过应收账款科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核算,相应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分录

  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的会计分录

  (1)发出商品,办理托收手续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银行的收款通知单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什么是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结算是指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购货单位收取货款,购货单位根据合同核对单证或验货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异地订有经济合同的商品交易及相关劳务款项的结算。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

  应收账款是什么?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主营业务收入是什么?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根据各行业企业所从事的不同活动而有所区别,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产品销售收入”;建筑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工程结算收入”;交通运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交通运输收入”;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商品销售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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