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出材料包括领用原材料用于生产加工、委托外单位加工原材料或者直接对外销售原材料等情况,相应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发出材料会计分录
1、使用原材料时的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生产领用)
制造费用(车间的一般耗用)
管理费用(行政管理部门的耗用)
贷:原材料
2、委托加工原材料时的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
3、对外销售原材料时的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是什么?
应交税费是根据税法规定应上缴的各种税款,是应付账款的一种,主要包括应该交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原材料是什么?
原材料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代表增加,贷方代表减少。
原材料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购半成品,以及不构成产品实体但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原材料具体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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