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赠设备是赠送方单方面行为,受赠方无需支出费用,一般通过公允价值入账,对于接受捐赠设备,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有关的账务如何处理?
接受捐赠设备的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
接受固定资产捐赠成本如何确定?
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根据凭证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入账价值:
(1)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无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市场价格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营业外收入是什么?
营业外收入是除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之外的其他利得,换句话就是不在企业营业执照规定范围内的,与企业正常业务无直接关系的收入。实际业务中,比较常见的有:债务重组利得、盘盈利得、政府补助、捐赠利得等。
1、债务重组利得。指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间的差额
2、盘盈利得。指企业对于现金等资产清查盘点中盘盈的资产、报经批准后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3、政府补助。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4、捐赠利得。指企业接受捐赠产生的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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