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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暂估入账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2021-07-15 12:25  责编:嘉嘉  浏览:1522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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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是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或者未能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时按照暂估价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取得发票之后再进行调整。那么固定资产暂估入账如何做会计分录?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的会计分录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一般是指固定资产已经投入使用,但还没有取得全额的发票时处理的,可以先按照合同规定金额暂估入账,并从入账次月起计提折旧。等发票到了以后再调整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只调整固定资产原值,已提折旧不调整)。

  借:固定资产-XX资产-暂估

        贷:在建工程

  发票到时,按发票金额调整以前的暂估金额: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暂估固定资产

  暂估金额小于发票金额时,差额贷记“应付账款”;

  暂估金额大于发票金额时,差额借记“应付账款”。

  如果以前已计提折旧,那已提折旧不再进行调整。

  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及预计净残值重新计算以后每月应提折旧。

  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企业的一项资产作为固定资产加以确认的,需要满足固定资产定义及确认条件,即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同时,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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