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会通过委托其他单位代销自己所经营的商品的方式取得业务收入,一般通过库存商品科目、应收账款科目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委托代销商品会计分录
委托方的账务处理如下:
(1)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3)收到支付的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委托代销的方法
委托代销是指受货物所有人委托进行销售的一种行为就是委托代销。委托代销有两种方式: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
采取买断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可以自己制定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与买断价格之间的差额为代销方的利润。
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只能按代销协议确定的代销价格销售代销商品。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为销售的商品。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先签订合同或协议,确定委托代销的商品品种、价格、代销方式、代销手续费标准和结算办法等。
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采用进价核算的,按接收价。采用售价核算的。托代销商品代销商品款商品进销差价售价与接收价的差额售出受托代销商品后,银行存款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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