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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提土地使用税如何写会计分录?

2021-10-07 18:28  责编:淋淋  浏览:1124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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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占用土地时要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税,未申报的可以进行补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罚款与滞纳金。计提土地使用税时,一般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处理,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计提土地使用税分录

  计提土地使用税的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缴纳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期末结转到本年利润时,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

  什么是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企业应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税费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经营业务发生的各项税费,贷方登记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的税费,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土地使用税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课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本年利润是什么?

  本年利润是指企业某个会计年度净利润(或净亏损),它是由企业利润组成内容计算确定的,是企业从公历年1月份至12月份逐步累计而形成的一个动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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