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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被索赔支付款项如何做账务处理?

2021-08-17 11:38  责编:李子  浏览:1333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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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已经开具的履约保函,当对方违反约定时会向其索赔,与一般赔偿款不同,保函索赔款计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保函被索赔支付款

   保函被索赔支付款项的账务处理

       付款给银行开履约保函的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一般企业收到赔偿款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什么是保函?

  保函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

  银行出具的保证通常称为保函,其他保证人出具的书面保证一般称为保证书。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其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保函即为保证书,为了方便,一般公司及银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证书,其作用包括凭保函交付货物、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凭保函倒签预借提单等。

  其他货币资金是什么?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和银行存款以外的货币资金。它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

  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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