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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凭证保管要求有哪些?

2021-05-18 17:50  责编:铜豌豆  浏览:2785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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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凭证记账后的整理、装订、归档和存查,称为会计凭证保管。会计凭证作为重要的会计档案和经济资料,每个单位都应建立保管制度,妥善进行保管。那么保管会计凭证有哪些要求?

会计凭证保管

  会计凭证保管的要求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

  一个月结一次账,到月底的时候装订成册,其目的是防止散失。

  2.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

  因为原始凭证反映的是企业的经济活动,很可能涉及企业的商业机密且容易遭别人篡改;所以原始凭证不得外借,而且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如有特殊原因其他单位确实需要使用时,需要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

  3.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

  比如一本有上千张原始凭证,可以单独装订,需要多装几本。

  4.对各种重要的原始凭证,应另编目录,单独保管,并在有关的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上分别注明日期和编号;

  押金收据、提货单等就是重要的原始凭证,需另编目录,单独保管。

  5.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举个例子,A是一家上市公司,设置了财务部门和档案部门。2019 年 12 月 31 日年度结账后要封账,此时可以先不移交给该公司的档案部门,可以在财务部门保存一年后再移交。原因主要是:在处理2020年的应收应付问题时,可能还会需要用到2019年的会计信息。如果当时就移交给档案部门,查询相关信息需要跨部门,走流程,就比较繁琐。因此,处理完应收应付问题后再移交,比较方便做账。

  再举一个例子,B是一家规模不大的企业,没有设置档案机构,这时可以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但是不能指定出纳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原因主要是:会计档案相当于凭证、账簿,出纳是管钱的。不能既管钱又管账,目的是防止发生篡改的情况。

  6.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将一本凭证销毁相当于原始凭证的证据没有了,因此期满之前不得任意销毁,哪怕达到保管期限,也不能立即销毁,要走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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