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单位向本单位发出调令来借用本单位的某人去他的单位工作,借调不发生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的变更,借调人员的工资以借调协议为准,那借调人员工资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
借调人员工资的会计分录
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员工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员工工资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员工工资
贷:银行存款——付款银行/库存现金
人员借调是什么?
人员借调指的是一个单位向其他单位借用工作人员,但不会改变其隶属关系的情况,通常由借调单位和被借调单位之间签订的借调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借调事由,被借调者的人数,借调期限,借调期间的工资待遇、生活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险。如果借调合同期满,被借调者应当回到原本的单位继续工作。大多数情况是由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解决编制不足,从其他单位或下属单位借用某工作人员,又或者存在于企业间的技术指导、经营指导交流以及企业集团内部人员的交流。人员借调是人员流动的形式之一,其行为通常是短期的、暂时的、不具有经常性,且“借调“单位以及被“借调“者不以此作为营业目。
应付职工薪酬是什么?
企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情况。“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辞退福利等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会计网所有内容信息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820538167。
沪公网安备 31010902002985号,沪ICP备19018407号-2, CopyRight © 1996-2024 kuaiji.com 会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