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公允价值模式和成本模式,两者之间不可随意变更,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模式的账务处理
1.按实际收到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按当时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余额: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或借方)
3.将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其他业务成本: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或反之。
4.将转换时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转入其他业务成本:
借: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综合收益是什么?
其他综合收益指的是企业根据其他会计准则规定,未在当期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企业在计算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时,应当扣除所得税影响;在计算合并利润表中的其他综合收益时,除了扣除所得税影响以外,还需要分别计算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企业还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表示出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及其所得税影响,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金额等。
“其他综合收益”科目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贷方反映增加,借方反映减少。
什么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指的是企业以各种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换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即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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