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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契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1-09-27 22:19  责编:小吟  浏览:2656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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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契税是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就当事人所定契约按房价一定比例向新的房屋产权人所征收的一次性税费。对于房地产契税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房地产契税分录

  房地产契税的会计分录

  1、如果企业受赠房屋是能直接使用的,那么企业在接受捐赠时: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

                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实际缴纳契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贷:银行存款

  2、如果企业是承典取得的房屋,并且不能直接使用的,那么在其在取得房屋产权时:

  借:在建工程

         贷: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银行存款

  3、如果企业购买房屋,并且房屋是能直接使用的,那么在其买入楼房时: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契税

                银行存款

  房产契税是什么意思?

  契税是指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应交税费是什么?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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