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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到货款但发票已开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1-09-27 16:32  责编:小吟  浏览:2526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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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人员碰到企业未收到货款但发票已开的情况时,一般设置“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来核算,相关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未收到货款但发票已开做账

  企业未收到货款但发票已开的会计分录

  1、发票已开,货款未收到时:

  借:应收账款——××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单位

  应收账款是什么?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此外,在有销售折扣的情况下,还应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

  主营业务收入是什么?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各行业企业所从事的不同活动而有所区别,如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产品销售收入”;建筑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工程结算收入”;交通运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交通运输收入”;批发零售贸易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指“商品销售收入”等。

  应交税费包括什么?

  应交税费是指企业根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实现的利润等,按照现行税法规定,采用一定的计税方法计提的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应交税费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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