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债务关系中,借款人都应当向出借资金的一方支付利息费用,那么计提本月利息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计提本月利息的会计分录
如按月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如到期或以后月份才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是什么?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金融机构手续费、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中)、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
应当注意的是: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财务费用”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在利润表中,单设“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并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即期末结转的余额分析填列。
应付利息怎么理解?
应付利息指的是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应付利息”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借方表示减少,即该笔利息已经支付;贷方表示增加,即应付未付的利息增加。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并且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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