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允许差额纳税的情况下,才能使用销项税额抵减核算,对于房地产销项税额抵减的业务,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房地产销项税额抵减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开发成本
或: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营业外收入
什么是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但不仅限于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车船税。
“应交税费”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并且应当按照应交税费的税种,如“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设置明细科目从而进行明细核算。
营业外收入怎么理解?
营业外收入亦称“营业外收益”,指的是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当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
营业外收入在“利润”或“利润或亏损”账户核算,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需单独列示。属于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款项应及时入账,不准留作小家当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
“营业外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贷方表示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收入额,借方表示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经结转后该账户期末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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