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银行借入短期借款,一般通过短期借款科目核算。借入短期借款时应支付相应的利息,相关会计分录如何编制?
从银行借入短期借款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方法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成本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直接支付)
月末计提应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归还借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属于资产类会计科目。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当设置“银行存款”科目,借方登记企业银行存款的增加,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末企业实际持有的银行存款的金额。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内容
取得借款时的核算(企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时间等)
借款利息的核算;
归还借款的核算。
短期借款一般期限不长,通常在取得借款日,按取得的金额入账。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业理账活动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耗费,应作为一项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利息支付的方式不同,其会计核算也不完全一样。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月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不大时,利息费用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季(或半年)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较大时,则可采用预提的方式按月预提、确认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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