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通常在取得借款日,按取得的金额入账。那么其利息应如何做会计分录?
短期借款会计分录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分为三种情况:取得借款的核算、借款利息的核算、归还借款的核算。
1、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应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3、归还借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短期银行借款
企业短期银行借款的种类很多,一般包括:生产周转借款、流动资金借款、结算借款、卖方信贷、临时借款和票据贴现借款。企业所发生的短期借款业务,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取得的借款本金,借方登记借款本金的偿还,期末贷方余额表示期末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列示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的流动负债项下。对短期借款利息,应设置“财务费用”科目。该科目的借方登记利息费用的发生,贷方登记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的金额。
案例说明
某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80万元,期限9个月,年利率4.5%,该借款的利息按季支付,本金到期归还。有关处理如下:
(1)1月1日借入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800 000
贷:短期借款 800 000
(2)1月末预提当月利息800 000×4.5%÷12=3 000(元)
借:财务费用 3 000
贷:应付利息 3 000
2月末预提,当月利息的处理相同。
(3)3月末支付本季度应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3 000
应付利息 6 000
贷:银行存款 9 000
第二季、第三季度的处理同上。
(4)10月1日偿还借款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 800 000
贷:银行存款 8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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