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材料时,企业因计算错误或者其他因素而出现多购买材料的情况时,为了降低成本,企业往往会出售多余的材料。那么出售多余材料时,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出售多余材料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让售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成本结转分录
借:其他业务成本—让售原材料
贷:原材料—原材料名称(规格)
未盘点前原材料账面结存余额如果出现负数情况,自行结转分录为:
借:原材料—原材料名称(规格)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原材料
原材料入库会计分录
如果原材料还在运输途中,在尚未验收入库时,“在途物资”处理,企业购买的材料以及商品,按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在途物资”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原材料在尚未验收入库,还在运输途中时: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原材料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贷:在途物资
“在途物资”属于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增加,贷方登记减少,所以当原材料验收入库时,原材料的金额从“在途物资”账户转让“原材料”账户,“原材料”金额会增加,“在途物资”金额将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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