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对于闲置办公楼的处置一般是出售或者出租,两种处置方式不同,其会计处理也不同。出租前,计划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或摊销的,包括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应一并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对于闲置办公楼出租业务,该如何做会计分录?
闲置办公楼出租会计分录
企业将闲置的办公用房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的账务处理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核算:
借:投资性房地产(原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提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已提减值准备)
第二种情况,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核算,这种处理方式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原办公用房账面价值小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转换日的公允价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提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原值)
其他综合收益(差额)
第二种情况,原办公用房账面价值大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时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转换日的公允价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提减值准备)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差额)
贷:固定资产(原值)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2、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3、已出租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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