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体户雇佣临时工工资的会计核算,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库存现金科目等进行处理,具体应如何做账?
个体户雇佣临时工工资账务处理
提取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各种费用,主要核算内容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和差旅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聘请中介机构费等。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应付职工薪酬属于负债类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工会经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临时工工资个税如何计算?
按照劳务报酬计算:
1、劳务所得4000元以下的扣除800;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劳务报酬所得-800
2、劳务所得4000元以上的扣除20%;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劳务报酬所得×(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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