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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保险公司赔偿如何做会计分录?

2021-06-09 16:00  责编:小睿  浏览:1309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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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在收到保险公司的赔偿费用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一般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具体分录应如何编制?

收到保险赔偿分录

       收到保险公司赔偿会计分录

  1、收到保险公司赔偿前,公司发生费用支出: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企业收到赔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其他应收账款的处理:

  1、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各类应收款项和暂付款,但存款、资金贷出、购买转卖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投保人储蓄款、应收回收款、应收再保险款项、应收再保险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再保险保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应收款除外。

  2、企业应根据其他应收账款和其他实体(或个人)的项目进行详细核算。

  3、当企业发生各种其他应收账款和临时付款时,借记此科目,贷记相关科目:在收回或转卖各种资金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此科目。

  这个科目末尾的借方余额反映了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库存现金科目是什么?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企业通过“库存现金”科目对库存的现金进行核算,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该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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