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涉及过账业务时,应通过“其他应付款”、“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科目进行核算,具体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过账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1、收到A公司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A公司
2、付给B公司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B公司
贷:银行存款
3、然后签订三方转账协议,将AB公司往来合并时:
借:其他应付款-A公司
贷:其他应付款-B公司
如果金额不大的话,可以通过现金来调整。
1、收到B公司款时: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B公司
2、付给A公司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A公司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是什么?
其他应付款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包括企业(保险)应交纳的保险保障基金。
其他应付款在贷方表示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
企业发生各种应付、暂收或退回有关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支付有关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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