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出委托加工材料时,涉及的会计科目有“委托加工物资”、“原材料”以及“应交税费”等,具体账务处理是什么?
委托加工发出材料的账务处理
发出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计划成本核算下,还需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材料成本差异(可借可贷)
支付加工费、运杂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若受托方按加工费涉及增值税,允许抵扣的企业(一般纳税人)还需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金额为加工费×税率
贷:银行存款
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计划成本)
贷:委托加工物资
计划成本核算下,还需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借:材料成本差异(可借可贷)
贷:委托加工物资
若涉及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且商品/材料入库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若涉及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且商品/材料入库后直接销售的:
借:委托加工物资(金额为消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委托加工?
委托加工,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或由生产提供单位自行采购原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但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产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产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产品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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