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入国债,取得对应国债收入,应通过“长期债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银行存款”等科目核算,其具体会计分录应如何编制?
国债收入的会计分录
1、购买时,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
2、收到利息时,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3、收回本金时,其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债权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投资收益属于损益类科目。它核算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等收入减去投资损失后的净收益。其中,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
国债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所得税?
国债利息收入,指的是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债利息收入是属于免税收入,将予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的国债利息收入,指的是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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