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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认缴出资会计分录怎么做?

2021-06-03 10:35  责编:小吟  浏览:3177
来源 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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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缴制是国家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以及鼓励创业而出台的政策,也是股东对本人所应缴纳的全部股本的承诺和认可,对于股东认缴出资,应当如何做会计分录?

股东认缴分录

  应当怎么做股东认缴的会计分录?

  1、待实际收到投资后: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

         贷:实收资本

  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行认缴制后,对于已经认缴但是没有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时,并不需缴纳印花税,等到实际收到投入资本时,再进行缴纳印花税。

  2、实际收到资本注入时:

  借: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自2014年3月1日起,新成立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变为认缴登记制,股东可以自主约定认缴的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出资期限。同时,也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得两年内缴足出资额,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额的规定。

  认缴出资额是什么?

  认缴出资额,指的是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指的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认缴出资额的组成包括实缴出资、应缴出资。实缴资本可能等于或小于注册资本。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发起人及认购人应当一次缴纳出资额,不能分期,且仍实行强制验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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